4000336002

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-天津科技大厦会计培训学校

来源:天津科技大厦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16/11/12 10:46:10

      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处理方法-天津科技大厦会计培训学校

     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,根据财政部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有两种处理方法:

种,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,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,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、原始凭证的号码、金额,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。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人办理批准手续,手续齐全后,才能代作原始凭证。

第二种,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,例如,飞机票、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,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人办理批准手续,手续齐全后,才能代作原始凭证。

领取试听课
每天限量名额,先到先得
温馨提示:为不影响您的学业,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,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
  • 详情请进入 天津科技大厦会计培训...

关于我们 | 招生信息 | 新闻中心 | 学校动态

版权所有:搜学搜课(www.soxsok.com)